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1月27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在京召开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宣贯工作会议,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主要药品流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编制目的及其重要意义,部署了贯彻落实五项标准的主要工作。会上,来自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冷链联盟、北京金象大药房和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的有关专家就以上五项标准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温再兴巡视员指出,《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等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是商务部履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后公布的首批行业标准,也是建国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首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将在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为主管部门今后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温再兴巡视员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认识五项标准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标准宣贯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宣贯工作;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自觉落实标准规范;媒体单位要给予支持、集中报道,形成良好的宣贯氛围。温再兴巡视员强调,下一步商务部将根据有关标准研究药品流通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启动实施分级评定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并将五项标准的宣贯工作与打击侵权假冒、实行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岗位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运用五项标准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药品流通行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