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工作,专设章节增加监管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内容。”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吴浈8月20日表示。CFDA有关高层表示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挡不住,专业化发展是必然”,应当“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通过扶持更多的规范化经营者,达
CFDA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降低网上药店(医药电商)审批门槛,只有连锁药店才能设立网上药店的条款极有可能被修改或取消。今后,占据药店门店总量的超过三分之二的单体药店、甚至其它机构或个人,是否就可以开设网上药店从事合法的医药电商业务了,这点很是令人期待。在调研中还提出了,申办医药电商资质或考虑取消须“提供医药互联网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这样的前置条件,提出了针对信息服务采取“备案制”的解决方案。
业内人士表示,美国有1000余家网上药店,2007年的市场交易额就达到1700亿美元以上;而我国去年互联网药品交易规模才超过16亿元。这是由于对网上售药这一新业态发展思路不明晰造成的。“互联网好比是一个阵地,如果真药不去占领,假药全就上来了。”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在20日视频会议上指出,应该鼓励正规网上药店发展,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份额肯定还会持续、快速增长。然而,很多人都不赞成网上买药。“药品是特殊商品,不是按照网上提供的说明就可以用。特别是不要买那些特殊疾病所谓的药,比如降压、降糖、抗癌的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对网上购药一直是告诉公众持谨慎的态度。”
目前国内正规网上药店面临大的监管难题是互联网交易无区域性与药监部门行政监管地域性之间的矛盾。
调研还有的内容是将来是否把医疗器械单列出来,医疗器械企业可以独立申办网上交易资质,以推动医疗器械电商的大发展。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并未将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纳入互联网销售的监管视野中,可医疗器械其实已占据网络销售的半壁江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及含特殊药品服务制剂等高风险品种,应排除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范畴之外。”北京市药监部门相关人员指出。医疗器械作为一个很成熟的产业,这一领域的电商化也是必然趋势。从调研中“大力推动医疗器械电商发展”的倾向、并征求可否单独申办的意见看,显示了CFDA在电商发展事业上开明、务实和前瞻的思维态度。
CFDA针对医药电商行业改革思维,解放思想、简政放权、规范有序、扶正祛邪,预计医药电子商务的大发展时代即将来临。